为加快推进“三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9年4月17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修志编鉴及志书蒙古文翻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呼和浩特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
《通知》指出,呼和浩特市自2016年4月启动《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编修工作,由于部分承编单位未完成报送任务,导致修志工作进展缓慢;承担第二轮续志编修任务的各旗县区完成情况良莠不齐,部分旗县区相对滞后。
《通知》强调,未完成资料报送的承编单位必须于6月3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旗县区续志工作要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保证进度与质量有机统一。
《通知》要求,一要做好机构改革前后各单位资料报送的衔接工作,根据职能职责变动情况,由新组建的单位、部门负责调整前各单位、部门的资料报送工作。二要合理配置编纂人员,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拓宽修志编鉴思路,多种形式解决人才不足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三全目标”任务。
为加快推进“三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9年4月17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修志编鉴及志书蒙古文翻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呼和浩特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
《通知》指出,呼和浩特市自2016年4月启动《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编修工作,由于部分承编单位未完成报送任务,导致修志工作进展缓慢;承担第二轮续志编修任务的各旗县区完成情况良莠不齐,部分旗县区相对滞后。
《通知》强调,未完成资料报送的承编单位必须于6月3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旗县区续志工作要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保证进度与质量有机统一。
《通知》要求,一要做好机构改革前后各单位资料报送的衔接工作,根据职能职责变动情况,由新组建的单位、部门负责调整前各单位、部门的资料报送工作。二要合理配置编纂人员,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拓宽修志编鉴思路,多种形式解决人才不足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三全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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