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6日下午,年鉴处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处例会,会议由年鉴处处长哈斯花主持,年鉴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十年大事记》编纂进度和《内蒙古年鉴(2023)》组稿工作情况.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十年大事记》编纂工作的重要性。对各供稿单位供稿情况进行确认,准确掌握稿件信息,统计编辑人员2月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量,加强编纂过程精细化管理。二要增强依法治鉴意识,规范年鉴编纂出版行为。《内蒙古年鉴(2023)》编纂工作3月初正式启动,已经完成四十余家单位的稿件整理编辑工作,下一步要继续落实专人联络制度,抓好组稿、编辑、出版等关键环节,确保《内蒙古年鉴(2023)》编纂出版工作按流程有序、高效推进。三要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把好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保密关、文字关、出版关,不断提升年鉴编纂出版整体质量,拓宽编纂工作思路,突出亮点特色,致力于打造有鲜明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优秀年鉴。四要带头树立精品年鉴意识,发挥引领作用和示范效应,积极参与中国精品年鉴建设工程,创建属于内蒙古的年鉴品牌。拟启动全区年鉴精品工程,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精心部署,将其作为加强年鉴质量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提高全区综合年鉴编纂质量。五要加强统筹管理,以目标为导向,巩固全区“年鉴全覆盖”工作成果,实现当年编纂、当年出版。尽快统计和通报地方综合年鉴2021年度公开出版情况、2022年度公开情况和2023年度编纂启动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区盟市、旗县(市、区)两级综合年鉴编纂单位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编纂效率,并在充分考虑出版环节时间要求的前提下,尽早落实出版单位,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2023年3月16日下午,年鉴处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处例会,会议由年鉴处处长哈斯花主持,年鉴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十年大事记》编纂进度和《内蒙古年鉴(2023)》组稿工作情况.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十年大事记》编纂工作的重要性。对各供稿单位供稿情况进行确认,准确掌握稿件信息,统计编辑人员2月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量,加强编纂过程精细化管理。二要增强依法治鉴意识,规范年鉴编纂出版行为。《内蒙古年鉴(2023)》编纂工作3月初正式启动,已经完成四十余家单位的稿件整理编辑工作,下一步要继续落实专人联络制度,抓好组稿、编辑、出版等关键环节,确保《内蒙古年鉴(2023)》编纂出版工作按流程有序、高效推进。三要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把好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保密关、文字关、出版关,不断提升年鉴编纂出版整体质量,拓宽编纂工作思路,突出亮点特色,致力于打造有鲜明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优秀年鉴。四要带头树立精品年鉴意识,发挥引领作用和示范效应,积极参与中国精品年鉴建设工程,创建属于内蒙古的年鉴品牌。拟启动全区年鉴精品工程,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精心部署,将其作为加强年鉴质量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提高全区综合年鉴编纂质量。五要加强统筹管理,以目标为导向,巩固全区“年鉴全覆盖”工作成果,实现当年编纂、当年出版。尽快统计和通报地方综合年鉴2021年度公开出版情况、2022年度公开情况和2023年度编纂启动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区盟市、旗县(市、区)两级综合年鉴编纂单位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编纂效率,并在充分考虑出版环节时间要求的前提下,尽早落实出版单位,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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