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2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金融志编纂办公室(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联合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金融志(2001—2015)》(以下简称《金融志》)编纂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与督促。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孟秀芳、区志处处长张晓虹,金融志编纂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纂舒婷一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吉日格拉,办公室主任、总经济师李锌及其撰写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孟秀芳主要就当前国家和自治区修志形势和任务要求做了解读,传达自治区副主席郑宏范对地方志“两全目标”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当前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牵头各编纂单位编纂金融志工作给予肯定,强调各编纂部门要继续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顺利完成二轮修志工作。张晓虹对编写志书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指导,要求相关修志人员加快工作进度,根据要求对志稿进行修改,按时保质完成承编工作。
舒婷通报金融志初稿撰写情况,并选取不同类型的初稿从体例规范、框架设置、内容行文等方面进行分析讲解,指出初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需要修正的问题和二次报送要求。
吉日格拉在调研座谈会上表示,修志人员应该认真严肃对待《金融志》编纂工作,要按照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要求,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编纂工作,对当前稿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共同撰写出高质量的《金融志》,让志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还对《金融志》专项经费申请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锌表示将按照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和金融志编纂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尽快研究重新落实修改方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二稿报送工作。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与金融志编纂办公室(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联合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金融志(2001—2015)》(以下简称《金融志》)编纂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与督促。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孟秀芳、区志处处长张晓虹,金融志编纂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纂舒婷一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吉日格拉,办公室主任、总经济师李锌及其撰写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孟秀芳主要就当前国家和自治区修志形势和任务要求做了解读,传达自治区副主席郑宏范对地方志“两全目标”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当前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牵头各编纂单位编纂金融志工作给予肯定,强调各编纂部门要继续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顺利完成二轮修志工作。张晓虹对编写志书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指导,要求相关修志人员加快工作进度,根据要求对志稿进行修改,按时保质完成承编工作。
舒婷通报金融志初稿撰写情况,并选取不同类型的初稿从体例规范、框架设置、内容行文等方面进行分析讲解,指出初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需要修正的问题和二次报送要求。
吉日格拉在调研座谈会上表示,修志人员应该认真严肃对待《金融志》编纂工作,要按照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要求,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编纂工作,对当前稿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共同撰写出高质量的《金融志》,让志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还对《金融志》专项经费申请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锌表示将按照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和金融志编纂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尽快研究重新落实修改方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二稿报送工作。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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