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2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下发了《关于对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修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工作的通知》([2004]7号文件),要求各厅局务必于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前全部完成第一届修志任务,同时要求各单位上报修志工作进展情况。
9月2~15日,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地方志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亲自上门或在自治区政府3号会议室集中开会等形式,对未完成修志任务的40多个自治区直属厅局进行了跟踪督查。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表示要按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修志任务。
自治区政府对修志工作开展督查,是自治区政府加强对地方志工作领导的重要举措,也是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要求而进行的第一次政府督查,年底前,将对此次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泊 心)
2004年8月12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下发了《关于对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修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工作的通知》([2004]7号文件),要求各厅局务必于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前全部完成第一届修志任务,同时要求各单位上报修志工作进展情况。
9月2~15日,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地方志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亲自上门或在自治区政府3号会议室集中开会等形式,对未完成修志任务的40多个自治区直属厅局进行了跟踪督查。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表示要按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修志任务。
自治区政府对修志工作开展督查,是自治区政府加强对地方志工作领导的重要举措,也是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要求而进行的第一次政府督查,年底前,将对此次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泊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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